不能说这本书就有多么的经典,但是作为一本励志书籍它无疑是非常合格的。里面的语言通俗易懂,情感真挚,还有那些看起来赏心悦目,操作简单的食谱,所有的一切都符合畅销书的条件,距离真正的畅销只需要一个推荐位跟出版社的大力宣传!
于是莫妮卡在经历了快要半个月的煎熬之后,终于等来了兰登的消息。
“罗伯特下周在纽约有一个讲座,到时候他会带我们去拜访兰登书屋的一位经纪人,负责他的那位。”米亚说出了一个让莫妮卡振奋的消息。
“真的?”刚刚跑完步回来的莫妮卡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不顾自己的灰头土脸,抱住了米亚。
上帝知道她等待这个消息等的多么焦急。要莫妮卡自己形容的话,她就像是火堆上面被翻来覆去烤着的小乳猪,每天都像是待在赤道上的沙漠中一样的痛苦!
“真的。”米亚眨了眨眼睛,“罗伯特觉得这本书很有热卖的潜质,别忘了他可是一个已经出版了好几本书的人,相信他总没有错的!”
就是这个兰登要带着她们去兰登书屋的感觉真是略古怪。
米亚翻了个白眼,心中疯狂吐槽,这该死的喜欢用名字来命名公司的习惯!
但不管怎么样,周二的时候,两个人还是鬼鬼祟祟的出了门,来到了兰登居住的酒店。
“......我认为这件事完全没有必要瞒着杰克他们,你还没有成年,出版合同需要监护人签字。”兰登给两个女孩儿点了两杯果汁,无奈的对她们说。
莫妮卡今年只有十六岁而已,这里又不是华盛顿,十六岁并不是一个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的年龄。
“至少在我们谈妥了这件事情之后?”莫妮卡双手扭成了一团,眼睛中带上了恳求。
即使是需要杰克跟朱迪签字,可是那是之而后的事情了,是最后一步需要做的。而在那之前,她不想要让父母参合进自己的事情当中。
她想要证明她是一个有能力的人,而不是母亲口中跟父亲眼中那个没用的家伙。
或许心里面还有那么一点儿跟罗斯比较的心态——一直被父母认为是要干大事的罗斯似乎上了大学之后就走了一条奇怪的路,除了挚爱恐龙之外,他居然跟同学组了一个乐队,还是摇滚的!开始了摇滚青年的生活。这导致了他整个人的形象都变得奇奇怪怪了起来。
但问题在于即使他把自己搞成了一个嬉皮士,他们的乐队演出观众依然寥寥无几,莫妮卡在被拉着过去充数了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欣赏过他们所谓的艺术。
而米亚,看了罗斯跟他的队友演出的录像之后,则是无语的摇头。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你做摇滚总是要有自己的风格吧?可是罗斯他们的乐队别说是自己的原创音乐了,就连翻唱著名乐队的歌曲都是风格杂糅,滚石、披头士、齐柏林飞艇、皇后、空中铁匠......米亚在被拉去充当观众的时候甚至出现了一丝茫然,怀疑自己是不是对乐队的认知出现了错误,她记得罗斯说过他们的乐队将会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
关键是你唱了这么多的摇滚乐队的歌,就没有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成为伟大歌手的天赋吗?这噪音真的是人类能欣赏的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