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我在公检法有很多关系的,我还可以给你请最好的律师,一定会判定你是自卫杀人。至于枪的来源,你随便编个理由就行……”陈若曦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苍浩:“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也不超过七年。”
“你……倒是挺懂法,律师?”
“如果你答应,可以给我顶罪,我会告诉你我是什么人……”陈若曦一直举着那把枪:“听着,我不能坐牢……二百万,你只要坐几年牢,我给你解决一切后顾之忧!”
以物业公司的薪水来说,苍浩就算干上十年,也赚不到二百万。
如果坐几年牢就可以赚到这些钱,从经济角度来说很划算。
但关键是苍浩其实不缺这点钱,而且这意味着失去最重要的一样东西,那就是自由。
于是苍浩果断摇了摇头:“不行!”
“求求你……”陈若曦快要哭了出来:“三百万……四百万,你只要点点头,我立即给你转账!”
然而,不管陈若曦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这场凶杀不是没有其他目击者,两个碰瓷党刚一出现,物业公司就有人注意到,然后报警了。
两个人正在僵持着,四周突然警笛大作,四辆警车从不同方向冲过来。
警车停下,一帮荷枪实弹的警察冲下来,将苍浩和陈若曦围了起来:“不许动!放下武器!”
陈若曦无奈的举起双手,一个警察上前直接夺走了手中的枪,将陈若曦押上了警车。
苍浩也不能幸免,直接被带到了警局,警方问了苍浩详细口供。
苍浩不愿给陈若曦顶罪,如实讲述了事情经过,而报警的两个物业同事也被带来了,他们的口供正好能跟苍浩对应一起。
这也就是说,苍浩说的都是事实,真正杀人的是陈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