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你们可以保持沉默,但你们所说的一切,我都将录音录像。成年人说话要负责,如果你们继续用语言对我实行人身攻击,我可以告你们诽谤诬陷。”
“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我就是吃这碗饭的。”
律师态度很友善,声音不大,全程都保持着微笑,但言语中赤果果的威胁......好吧,像极了港片里那种衣冠禽兽。
几位债权方又叫骂了几句,不过最后还是沉默了,不敢再乱说话。
杨笑看了一眼律师。
不错。
我很满意。
律师这才拿起合同,对众人说:“首先,根据合同约定,没错,我的当事人确实需要在合同生效日后,三天内履行遗留债务。”
“不过......”
说到这里,律师顿了顿,一副当局者迷,局外者清的模样:“不过这三天,指是的工作日,这在合同末尾有补充说明。”
说完,律师翻到最后一页,指向其中一行小字。
“没错,今天是合同生效后的第四天,但昨天是周六,今天是周日,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只要在明天,也就是周一晚上十一点五十九分五十九秒之前,履行完遗留债务,就不算违约。”
“所以你们指控我的当事人违约,是毫无事实根据的。”
说完,律师把转让合同交给方警官,然后几位债权人赶紧上前查看,仔细一看,果然如此。
顿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点傻眼。
接着同时看向前任老板郭嘉城,恨不得一口把他吃掉的模样。
他们搞这么大,除了明珠物业公司老总在背后出谋划策,还有这家伙的配合,并口口声声说,只要搞大了,新老板就一定会乖乖就范。
但你自己做的合同,这点屁事都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