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她遇到了几个同车的人,不过这些人已经灰头土脸,扛着行李累得气喘吁吁,根本没看到从自己身边轻盈而过的人就是吴洁。
沙市是省城,比他们居住的小县城热闹的多,到处都是人,而且这些人的打扮十分新潮,有很多青年男女居然穿着喇叭裤,戴着蛤蟆镜,这些东西即使到了现代社会都不过时,这么浓郁的复古风,刚好符合时代潮流。
“姐姐,他们好好玩啊!豆豆也想要那个!”
豆豆指着那些人的蛤蟆镜笑个不停,她用双手握成圆圈放在自己的眼睛上,做出一副戴了蛤蟆镜的模样,让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
“你还太小了,等你长大了姐姐给你买。”
吴洁想从这些人中间穿过去,却发现这些人是故意在街道中间停留的,他们在街上走来走去,生怕别人看不见他们的新衣服,让吴洁根本没有空隙可以穿过去。
此时音乐声响起,由远及近,一个人在肩头扛上一个四个喇叭的录音机,放着“吉米吉米,奥架奥架”的舞曲招摇过市。
他烫着怀卷头,留着小胡子,动作夸张的扭动着自己的腰肢,还用皮鞋的前脚掌不停的碾着地面。
其他穿喇叭裤的人看到他走过来后,也跟着扭动起来,欢快的音乐声让周围人也打着节拍,陷入到这场狂欢之中。
吴洁觉得这种活动就是最原始的快闪,这个时代街头舞蹈刚刚兴起,能够在自己的肩膀上扛一台录音机,就能成为时尚界的领军人物。
这种录音机的价格不菲,除了时尚之外,也是财力的象征,很多小姑娘都没办法抵御这些有财力但又有些痞气的年轻男孩,只要看上一眼就会不停的脸红。
“你看她那条裤子多好看啊,可惜我妈不让我买,不然的话,我也过去跟他们一起跳舞,我表姐就有一条,跳起来特别好看,现在好多人都追她,还送了她不少好东西。”
“别想了,这样一条裤子抵得上咱们一个月的工资了,难不成你不吃不喝了,再说了,你家里管得那么严,就算有人送东西,你爸也不会让你收的。”
路边的两个年轻人轻声叹息着,她们的衣着朴素,和这些时尚装扮的人相比简直像生活在不同的世界。
吴洁注意到那两个人的眼睛盯在那些人的身上看了许久,一直到那些人扛着录音机离开才恋恋不舍的去了另外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