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很多人的眼里实在是有些得寸进尺了。
那嘉世娱乐与他们之间的合同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牵制力啊!
虽然合同并不属于卖\/身契。
但艺人与公司之间有了合同作为羁绊,有很多事情艺人都会被合同牵制。
合同也算是娱乐公司制衡艺人的一种手段。
毕竟一个艺人一旦火了之后,很有可能自信心迅速膨胀,甚至有可能不服从公司的一些工作安排。
这时候合同的作用也就彻底体现出来了。
如果一旦有艺人违规,不接受指令。
公司可以利用合同有效的制裁他们,甚至雪藏不给他们任何登上台前的机会。
这样的事例港城娱乐圈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四大天王当中,曾经就有人有过这么一段时间的自然时刻,后来还不是被公司给收拾的服服帖帖?
之前就说过艺人在娱乐公司的眼里,其实就是一项赚钱的工具。
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明星虽然也是光鲜靓丽,享受着镁光灯的闪烁,照耀享受着大众们的喜爱和拥戴。
可同时它其实也是一种职业罢了!
不像十几年之后内娱那么病态扭曲的环境,自家爱豆说不得骂不得,粉丝把偶像给捧在手心里。
将那些流量明星给惯得忘乎所以,整天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港城的娱乐圈对艺人的要求其实比较苛刻,很多娱乐公司对艺人的管理相当严格。
结果现在小周这帮人签了合同竟然不想留在公司履行职责和义务。
这种行为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