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可以那么轻易地放弃自己喜爱的东西?
以及那么轻易地放弃别人对自己的信任?
有人就对我说:“数据差就证明写的差,不切留着过年吗?为什么要把恶心人的东西进行到底?”
更有人对我说:“糊口啊大哥。”
我就想,也对。
赚钱不丢人,也没有错。
可顺序是不是应该先把故事讲好再以此赚钱,而不是先看能赚多少钱再考虑是不是继续讲故事?
我今天说这些并不是为了引战或自我清高。
只是有个想法。
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可能出现一种哪怕不赚钱也能用心把故事讲完的写手?
我不知道。
但我想试试。
就像开幕行礼,到闭幕鞠躬。
有始,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