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寻以前开玩笑叫他然哥,后来又叫他乐乐,他有时会学着沈寻的语气自己叫自己,口气无奈的然哥,温柔低沉的乐乐,然后偷偷开心得脸红心跳。
但他还是不敢承认喜欢沈寻。
男人喜欢男人,说出来太尴尬了。
有次他甚至想到了李司乔那人渣,害怕自己哪天把持不住,会像李司乔对自己那样对沈寻。
所以他一直不愿对沈寻太过亲昵,尽管那一系列黏人的行为早已越了亲昵的线。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掩耳盗铃的底线不叫寻哥。
寻哥听起来太热情了,沈队却冷冰冰得恰到好处,十分适合掩盖他的狼子野心。
可是,就在他还在为自己的细心沾沾自喜时,沈寻却吻了他,撕掉他所有犹抱琵琶的伪装,将他的那点小心思揭露得渣都不剩。
从市局回家后,沈寻和他一起躺在床上,用手帮他做了一次。
他的反应比一般处男还生涩,全程拿枕头捂着脸,身子都红得一塌糊涂了,脚趾也痉挛发抖,喉咙却恁是没发出半点声响。
沈寻笑着扯开他的枕头时,他眼睛红红的,睫毛全被因为激动而涌出来的泪水打湿,下唇被咬出一排牙印,还险些破了皮。
他羞得不行,立即抓住枕头又想捂回去,沈寻却不给他机会,将他罩在身下,再次侵占了他的唇舌。
缓过一口气后,他翻身坐起来,也要帮沈寻做。沈寻半躺在床上,任他为所欲为。
因为常年练习射击,他指腹和手掌上都生着厚厚的老茧,平时自己撸倒无所谓,此时握着沈寻那里,却不敢太过用力生怕老茧刺着沈寻,让沈寻不舒服。
所以握是握住了,但手与茎身老是隔着点儿空隙,而且动作十分拘谨,像个电量不足的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