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晨练的人们见他准备走,围了上来。
“小伙子唱的挺好的,有女朋友么?”一个大妈说。
“对对对,歌词唱的特清楚,不像现在什么嘻哈,挼(rua)普啥的,大爷我根本听不懂。”穿白色练功服的大爷说。
“大爷,人那叫rap,我们年轻人都喜欢。”一个满脸大汗头戴耳机的女生说,还挥了下有纹身的左手。
“别说都,我和我的朋友们都不喜欢rap,唱的那么快,不看歌词啥意思都不知道,简直是噪音。我们都喜欢这帅哥唱的这类歌”一个指尖在转着篮球的男生说道。
“也别代表我,我和闺蜜们也不喜欢,哎,帅哥。”一个绑着马尾的女生往前走了两步说道:
“我啥歌都听,除了嘻哈。哥,帅哥你唱了那么多,歌词我一句都没听过,这些歌词应该是好几首歌吧,风格都不一样,但是都挺好听的,是你原创么?”
“额,昨晚梦里梦到的。”原九一心里对地球的原创者们说声抱歉,没脸承认是原创。
眼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他说了声该回家了,就要离开。
大妈:“小伙子唱首完整的呗,你有女朋友么,我侄女刚大学毕业。”
纹身女生:“虽然我喜欢嘻哈,但我也听别的啊,帅哥再来首。”
单马尾女生:“是啊,帅气的小哥哥再来首,你唱的比很多小鲜肉都好听。”
原九一摆摆手,一脸歉意的说下次一定,快速走出了人群。
身穿白色练功服的大爷朝他喊了句话。
原九一听见后眼泪“唰”的流了下来,扭头返回人群。
“那就唱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