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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课在上午最后一节,宋橙橙摆放好白纸和笔之后,她又双手合十,对着这些文具说:“这次默写就拜托你们了。”整套流程搞得非常有仪式感。
前排的于佳转过身,问道:“橙橙,能不能借我一支笔,我的笔芯写不出了。周衡这个坑货上课只带一支笔过来。”
“哦,我看看啊。”宋橙橙低头翻了翻笔袋,又摇头道,“我也只有这一只可以写的笔,其他的都是彩笔。”
“傅遥川,你呢?有没有多余的笔?”
随后,于佳又偏过身向傅遥川寻求帮助,可奈何他也只是摇摇头,最后她只能失望地转过身子。
宋橙橙发现,上学这一周傅遥川好像只用一支黑色的水笔,不管什么笔记也都是一种颜色。不像她自己,笔袋里装着各种五颜六色的彩色中性笔,什么百乐果汁笔,muji的黑色中性笔,还有各种颜色漂亮的便签条和荧光笔。
是不是成绩好的人都只要一支笔就够了?而只有学渣才会想办法捣腾出各种花头。
上课铃还没响,Judy就踩着高跟鞋进教室了,今天的她好像和以前有些不一样,穿了花裙子还画了淡妆,看起来心情特别好的样子。
于佳都忍不住回头八卦,说她今天是不是要准备约会?
可是哪怕Judy心情再好,约会对象再帅气,可这单词听写她还是照旧不误。
单词听写分两种,中译英和英译中,可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要把单词的中文和英文意思都写下来。碰上有固定搭配的,还要默他的短语。
要是这一个单词错了,后面这几个都要全军覆没了。
宋橙橙很重视英语成绩,如果她英语学得好,Judy女神一定会觉得是同桌课代表教导有方,也能洗刷她第一节课在Judy面前犯得蠢事。万一默不好,Judy把她放弃了,随便一说换个座位,她就要失去小同桌了。
幸亏她趁着早自习和艺术课的时候很认真地把单词背了,这次默写特别顺利。
“biologist。”
这个她知道的,植物学家,是名词,后缀是ist。
她先在纸上写上中文,然后一点点拼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