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可能?”江季珩失笑。
想到这,宁汐心里就堵了点气,抬手捶一下他肩,“明明就有,就之前那场酒会吧,你纽约飞回来那次,多凶啊,你自己都没点数?”
江季珩眉眼缓和,“没发现细节么?”
“什么?”宁汐愣。
“那场酒会,我喊你大小姐了,”江季珩笑意微深,“大小姐的开始,我已经在向你服软了。”
宁汐还记得那句“大小姐”,她当时也是诧异的,她希望是她想的那样,却又在那种境况下,根本不敢去猜。
幸好,真的幸好,是她所想。
宁汐靠他更近,安心地汲取着他身上的热息,“听过一句话么?”
江季珩搂住她,“什么?”
“这辈子,能够义无反顾奔向的人,都是时光盗不走的爱人。”宁汐满足地笑了,“江季珩,我爱你,真的比很久很久以前更爱了。”
江季珩眉眼微涩,从没听过这样的话。
人情冷暖,他活到现在,基本已经尝了个遍,成功后恭喜的人太多,可成功前冷眼旁观更多,都在嘲笑他自不量力,无论感情还是事业。
这条路,宁汐是他那束追逐不尽的明光,她是他的瘾,也是他的念。
会在风雨骤来的网球馆,在他手痛时把浸过冰水的护腕戴在他手上;
也会报以信任地告诉他,江季珩,夜盲的事,只有你知道,帮我保密吧;
还会在冰天冻地的寒天,趴在他背上,用只他能听清的声音,说,江季珩,我很喜欢你,以前他们没给你的,我以后一点点补给你,好不好。
曾经,活在暗夜里的江季珩有讨厌过自己的名字,江是姓氏,季是四季,而珩则是稀有珍贵的意思。
江知妍给他取这个名字,曾经告诉过他:“小珩,你很珍贵,以后一定会有人好好疼你爱你。”
可现实是,江知妍走了,江净汐也因为服用了蓄意出现的药,诱发了原先已经压制的精神疾病,江净汐发病时根本不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