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黄贺猜测以郑金山的头脑他很有可能选择的是公款公用,甚至将一切操作完毕之后还会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工厂里。
而郑金山的行为无非是为了尽快回复工厂生产、遇人不淑好心办了坏事而已。
可是如此一来郑金山也就不构成犯罪,无非就是犯错。
然而犯错了又如何?你顶多给他调换一个工作,把他调换到清水部门罢了。可人家怕吗?指不定早就盼着这一遭了,毕竟一百八十万的货款少说也有一半的钱被他们揣进了腰包,在这个万元户都算得上是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的人的时代,这笔钱足够他们挥霍了。
所以到了最后就变成了一笔烂账。
郑金山这次领导失误造成了毛毯厂损失,省轻工厅为了保存国企的颜面很有可能和稀泥,再加上原本他给轻工厅汇去的钱很有可能已经被挪做他用.....黄贺的脑子快要炸了!
这件事到了最后倒霉的只会是毛毯厂,另一个则是毛毯厂的职工。
黄贺不由得苦笑,道:“照我看,我这一百多万很可能是追不回来了!”
“嗯?”
几人一愣,随即便反应了过来。
虽然大家都不想说,可是就目前所了解的情况来看,黄贺的猜测很有可能成为事实。
其实类似的事情在蜀中省并不是首例,甚至还很多。
就在一些市县本着天高皇帝远,轻工厅监管不利的情况下,一些堕落的干部就是靠着这样的操作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了自己的名下。
你说他犯罪?
可是没有证据。
唯一能拿捏住的无非就是领导失败,严重失责而已。
可是这样的问题严重吗?
不得不承认,在中国就是这么神奇,就如亮剑中李云龙借枪的事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