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景琛在楼下等了一会儿,他就听到陆清欢在上面说。“找到了。”厉景琛往楼上看去,然后他见到陆清欢拿着别针从楼上下来。
陆清欢身上穿着的是红色礼服。
礼服很精致,再加上陆清欢皮肤白,搭配着红色,看着就很多么,头发大部分都梳了起来,不过鬓角两边留了一下黑发,她的脸上没有化多少妆,只是用了一个淡妆。
说是礼服,其实也可以算是裙子,只不过要比平时陆清欢穿的要稍微正式一些。
陆清欢手中拿着别针,她弯下腰,把厉景琛手边的那些纸张拿起来,然后用别针把它们别好。
这些是陆清欢整理出来的资料。
要是不想看书,就可以拿着它们看。
厉景琛问,“你怎么会把它弄丢?”
“我也不清楚。”
陆清欢说,“我就记得上午的时候,我是坐在这里看书,我看了一会儿,然后就上楼到房间去转了一圈。”
“看着你把衣服换好,我跟着一起换,但我哪知道换好衣服下来,就看到别着它们的别针不见了,要是不找到它,我总觉得不放心。”
毕竟这个别针还是有些尖锐,要是不小心掉到哪里,比如说掉在沙发上,床上,地上,再让人不小心踩上去,会很疼的。
主要是陆清欢怕踩到上面。
陆清欢不怕那种大疼,但对于这种小痛小痒,陆清欢表示无感。
于是陆清欢就找了磁铁,拿着磁铁,顺着她上午走到那些地方,开始慢慢的搜索。
从客厅找到厨房,再到阳台,楼梯,过道,书房,最后才找到卧室。
陆清欢问,“三哥,你都不知道我是在哪里找到它的,它是掉在我刚才穿的那件衣服上,而且还是在袖口这个位置,我用磁铁一扫,它就被吸过来了。”
陆清欢说得绘声绘色。
厉景琛听着陆清欢说话,他没有打断她,不过在听到陆清欢说这个别针是在她刚才穿的那件衣服上找到的时候,厉景琛目光下意识的从陆清欢的手腕上扫过,一看,恩……很好,没有看到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