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的咫尺下,要是真的某一天在这里不小心有了孩子,到时候那孩子也不知道会随了谁的性子。
她在厉景琛的面前,行事肆无忌惮,恣意随心,她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好?就是因为知道,所以她才会克制住她自己。
而这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她知道,如果她在他的身上落下了心,她也不敢肯定到时候等待着她的会是什么?
是万劫不复还是志得意满?
用利益交换做名头抵在前面,最起码能够让陆清欢知道并且记住,她在他的面前,仅仅只是需要逢场作戏,而不是真的要对着他认真。
再则……
他对她也许是因为好奇,也或者是因为他无聊想要找个人打发时间,要不然也不会在她来到平城后,对她没有任何的过问。
有的也只是在最初她告诉他她要到平城的时候,他所说的一句“我知道了”而已。
陆清欢正要起身离开,她的肩膀就被人按住了。
“小姐,别这么着急离开,我看你也是个新面孔,怎么,是刚来平城的人吗?要不要哥哥我带你出去逛逛?”
陆清欢顺着声音就往回看去,就看见两个痞子模样的男人,两人嘴边笑得坏坏的,身上也是穿着皮夹克。
他们的脖子上还有纹身,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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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三哥来了之后,清欢就知道她的想法是错的,三哥是不过问她,那是因为他直接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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