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扶月:“它们有共同的老板。”
两人浑身一震。
不愧是楼明月,无论身处何地、何种身份,都能以最快时间,最大程度地掌控财富资源。
难怪之前两人准备出资3亿的时候,她会说“现在新公司可认购股份只剩百分之20”!
不是傲价,也不是故作矜持。
事实上御风根本不缺钱,给他们各百分之十的股份不过是给他们一个找方烨报仇的机会罢了。
易寒升大致看完,签下名字。
凌轻舟紧随其后。
江扶月起身,“合作愉快。”
两人:“合作愉快——”
合同签完,接下来就是抢在楼氏之前拿下青铜街那批老房子。
江扶月直接交给凌轻舟和易寒升去办。
当然,她也可以让刘尽忠处理,但合作伙伴不就是应该“合作”?
他们出点力也理所当然。
更何况,御风集团还没曝光,如今只活跃在地下,如果交给刘尽忠,难免有些束手束脚。
但易寒升和凌轻舟就不一样了。
首先,易家和凌家都是临淮有头有脸的豪门,扎根多年,人脉关系盘根错节,想要做个什么事半功倍,省力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