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几天周末放假,收假回来后江幼怡的状态就很不对劲,直到考试前一天晚上,江幼怡吞服了安眠药被送进医院。
一开始颜未是不相信的,大晚上不顾校规翻墙跑出去,见了江幼怡最后一面。
可直到心跳停止,江幼怡也没有睁开眼睛。
医生说江幼怡的衣服兜里有两样东西,一本日记和一封信。
颜未以替医生将遗物转交给江幼怡的父亲为借口把东西截下来,却意外看到那封信上写的是她的名字。
不是遗书,是一年前的告白信。
日记里写着信没有送出去的原因,而那本日记,也清清楚楚记录了江幼怡一步步走向绝望和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日记的最后,缭乱地写着几行字:
他喝了酒,像个疯子,不,他本来就是疯子。
他打我,骂我,把我认成被他杀死的那个女人,扯我的头发,撕我的衣服……
我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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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最令江幼怡绝望的不是她的父亲,而是日记扉页那三个字:
她是光。
颜未抱头蜷缩起来。
那束光来了又走,何尝不是行刑的刽子手。
可其实,她不是光,她是影子。
江幼怡三个字,才是她的光。
那年3月27日,她把本该属于她的光,亲手舍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