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他的计划,格里兰的人口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粮食问题肯定会成为老大难。想要留住人,总要让人家吃饱肚子把?
吃不饱的劳苦大众,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揭竿而起造反闹-革――命,打土豪分田地。何况罗德能给他弄来的,大部分都是这种有着先进思想和极大动手能力的革――命斗士。如果宋默不想自己被当成土豪打倒了,就必须想办法让格里兰尽快富裕起来。然后带着这些斗士去打别人的土豪,分别人的田地!
粮食靠进口绝非长久之计,万一哪天双方的关系崩了,那问题就严重了。
想改变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适合在格里兰种植的高产粮食作物。玉米的种子宋默已经有了,但数量不多。除此之外,宋默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土豆。这种东西比玉米还容易种植,产量也高。
可去哪里找?问了地精,他们也不知道,甚至见都没见过。
于是,宋默想到了还被留在领主府“做客”的罗德。
“如果你能帮我找到一种东西,今后交易的矿石价格,提高一成。你送到格里兰来的人,我也会按照人头付给你金币。怎么样,这生意不错吧?”
宋默形容得很美好,罗德却听得直皱眉,和宋默接触多了,让矮人明白了一个道理,和强盗做生意,绝对要多长一个心眼。
“什么东西?”
“一种食物。
“食物?”
“恩,长在地下的,叶子是这样的,长成后是这样的……吃法很多,可以烤,也可以煮,把皮削掉是这样的,吃起来的口感……”
宋默一边说,一边在纸上画着,画完了推到罗德面前,“就是这个。”
罗德听完宋默的形容,拿起画看了一会,看着宋默的眼神逐渐变得奇怪起来。
“干嘛这么看我?”
“你从哪里知道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