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士兵在前面开路,另外四个则分布在两翼,如同后掠的箭头般直向我刚才藏身的狙击阵地摸去。
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是上好的战士。
只是他们生不逢时,遇到了我。
法玛斯步枪的准星对准了一个健硕的士兵。
他在这几个人中动作最为灵敏,但奇怪的是,他并非充当尖兵。
杀死派头兵的响动会惊起其他四人。
无论他跑掉或者和其他士兵配合攻击对我来说都是威胁。
虽然他们尚且距离我有一百米左右,但我在高处已经可以看出他们如同蠕虫般栱动的身体。
他们恐怕也知道我厉害。
在没有炮火或者机枪火力的压制下,稍一露头,可能就会被死神盯住。
因此他们的动作很慢,根本不追求速度。
见到坑就往坑里藏。
见到倒树也要伏在后面,用眼睛扫描一番,这才敢轻声翻过倒树,继续向前爬去。
如果让他们肆意摸到我原来狙击的位置,恐怕再有三两个小时也不奇怪。
但我却没有那些耐心去等待了。
稍一瞄准,食指稳定的扣动法玛斯步枪的扳机,随着枪身的轻跳,火药把一粒花生米大小的弹丸以每秒几百米的速度推送出去,这种势能在正面打击下,足以穿透任何防弹衣或者复合材料的头盔。
更何况我瞄准的是他身体最为宽阔的背部。
随着枪声响起,那个硕壮的军人猛的一扑,甚至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就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