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不由冒出一股凉意。
三个手持自动步枪的佣兵,边开枪边不断跑动,绿色迷彩和卡其色迷彩在树枝和茂草中若隐若现。
鱼线扯动的树枝,像被我正攀抓着往树冠里爬。
山脚下密集的子弹飞射过来,打得树叶七零八落。
他们距离我足有二百五十米远。
在这个距离上,虽然也在AK47的射程之内,但要瞄准并一枪毙命很是困难。
伸手摘下斯太尔狙击步枪,我决定趁他们还没有到达冲锋的距离,先用这支枪打死他们中的一至两人,在他们心理上产生沉重的压力,并且在他们心中造成一种错觉。
对方看不到牵扯树枝的纤细鱼线,我用匕首割断手上的鱼线,重新找块儿石头绑好,抛上另一棵可以伪装的树,看似我又运动到十米之外的另一侧。
那些佣兵深知我并非普通的士兵,所以也不愿和我贴近,他们仗着人多,子弹充足。
只要一寻到机会,就开枪压制我。
但其实也有另外一个可能,他们先露出三个人来吸引我的火力,而另外两个则借机从侧翼迂回报抄。
机会终于出现了,一个身着卡其色迷彩的佣兵,为了方便射击,半蹲的开枪姿势略略偏高,刚好一阵劲风吹过,压低了他四周的苇荡。
“砰。”
T型瞄准线与他肋骨对焦的瞬间,子弹飞射出枪膛。
灼热的弹头,从山头划下白线,钻越进浓密的树林,撞开阻挡的草杆儿,扎进敌人胳膊下的肋骨,自动步枪立刻从他手上掉落。
这个倒霉的家伙突然发困似的,低头向前栽倒,风压的草杆儿恢复了垂直,将它重新遮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