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和刘洋一前一后从山洞里出来,并且迅速跨过独木桥时,我就已经进入了战斗状态中。
左肩部的疼痛时刻提醒着我,我们随时会遭遇到对方的袭击。
所幸大狗阿忠充当了我们的侦查尖兵。
它快速沿着那条通往海边的小路跑去。
一边跑,还一边嗅来嗅去,显然,它被外来的信息所干扰到了。
所以才如此警惕。
这也让我感到紧张,瞪大双眼向两侧的树林里巡视张望。
我让刘洋跟在我的身后,相隔大约十米左右。
这样即便我遭受到了对方第一波的袭击,她也有机会卧倒并反击。
哪怕她逃走,我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手里紧握着法玛斯步枪。
在丛林作战中,狙击枪的作用很小。
因为视野开拓的地方几乎没有。
而狙击枪一枪一弹的射速,也会让我感到被动。
不如法玛斯的连发功能,虽然远距离射击精准度不如斯太尔狙击步枪的十分之一,但是在丛林中密集的子弹会弥补这个缺憾,甚至实用性远超斯太尔。
更可况刘洋手里还有一支制造精良的格洛克。
这种手枪的射速虽然不及我手中的自动步枪,但19发子弹的超级弹夹,也让这支手枪如同一支小型的冲锋枪。
特别是我把消音器加装在手枪的枪管上。
这样更方便她精确的瞄准。
而且动静不大的枪声,也不会让对手藏在暗处,依靠声音判断袭击者的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