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很能吸引别人目光的少女。
少女看了我一眼,微微皱了皱眉,似乎想起什么的模样,随即平视前方,对着那些搬搬抬抬的工人们吩咐着什么。
那少女长得并不是特别的漂亮,五官清清秀秀,只是皮肤很白,看起来仿佛不常出门,肩上披着一头乌黑黝亮的长发,身上穿着常见的女式校服。动作举止很文雅,有点古代大家闺秀的味道。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眼睛,一双眸色朦胧的眼睛,顾盼生辉。
这个女孩子,无论气质还是长相都与众不同。
我和她,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两种人。
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感到了什么叫做自惭形秽,那是一种差距,如同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墙。尽管近在眼前,实际上远在天边。
这种人不是我能触及的。
我不舍地又看了一眼那个少女,然后返回房间里打扫,这些年来母亲一直独自抚养我,她不准我辍学,也不准我兼职。我能做的,也只是在家务上帮帮她。
子君
家里的日子其实过得不太好,父亲的葬礼花了很多钱,母亲的工资和积蓄加起来也许只够维持我们母女俩的生活。可是她似乎并没有让我放弃学业的打算,更有甚者,我发现她除了在公立医院的护士职业,另外又打了一份出卖劳力,却价格低廉的小时工。
不能再让她这样下去,每天只睡几个小时身体会受不了的。
我开始思考生财之道。
做生意?不行。我和母亲都是女人,遇到地痞流氓只有哭的份。
劝母亲改嫁?不行。先不说可行与否,这和卖母没什么分别。
炒股?不行。没本钱,而且她也记不住一九八几年的哪些股票是升是跌。
干老本行?不行。有人会请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当律师吗?开玩笑。
最后,我也只能做一些自己鄙视却不得不做的事——抄袭。
这个年代,报纸是最流行的读物。我买了几份报纸,看了看这个时代的水平,然后开始动笔,把脑子里狗血不狗血的故事统统编在一起寄到报社投稿。
开始的时候并不太顺利,我的字迹是大人的,但写惯简体字再去写繁体字并不太容易,加上写作的时候难免会顺手写一些不属于这个年代的名词,自己写一篇稿子的时间相当于别人写三篇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