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的,我那天是真的火了,真的想将你打败哦。”
“可我听说,你练得最好的,不是剑,是枪。”
“这你也知道?”
“我知道关于你的所有事情。”
“啊?你没事搜集我的消息做什么?”
“知己知彼。”
“那你该知道我从小就笨,连字也写不好。要不是我爹一天三顿打,现在大概连字也认不全。”萧翰恼火地扔掉了榻上的书“别看我把式练得好,就这破书,我一个字也看不下去。”
“这我倒不知。你讨厌读书?”
“讨厌?简直是讨厌死了。”萧翰把自己包进被子里“我说你呀,将一个文试还不知能不能过的人当成对手,根本就是目标错误。”
“怎会是这样……”
“我看,你还是赶紧弃暗投明,老老实实去考文举,大把好官职等着你挑选。我就不同了,我不做武将,这辈子就废了。”
于是,甄颖没再说什么。萧翰记不得他那天怎么走的,总之,那之后又时有往来。但第二年开春的武举试场中,他却没有在比武台上遇见最初想要向他挑战的身影。后来他才知道,甄颖真的听了他的劝告,改考了文试,并且以前三甲的成绩出仕。而他,终于勉勉强强使了些手段过文科考核,一举夺了武试的头魁。
那之后,他便有了数年与甄颖同朝为官的日子。因为同入廷尉府当差,每日必定会相见。一日交差之后,两人便会一同到城南的西市上游荡。最常去的地方,莫过于隆悦酒肆楼上的雅座。那时的隆悦酒肆不像现在这般乌烟瘴气,是纯粹饮酒作乐的场所。当时里面常常有来自西海的美丽舞姬,金发碧眼、衣着暴露,每日正午或是入夜之后,都会为客人献上魅惑的舞蹈。萧翰喜好美色,因此常常到那里洒金;甄颖也跟着去,每回都静静坐在一旁不爱说话。
现在想想,那也许是他唯一一次,近距离地端看甄颖这个人。那是一个性格与自己几乎相反的人,清心寡欲、严谨自律。他曾担任廷尉府堂审文案,无论是随堂文书还是证据搜录,皆作得滴水不漏。但是,却有一个让他抓狂的毛病——莫名其妙。所谓“莫名其妙”就是行事让人猜不出缘由;你若问,他也不会给你解释来龙去脉,只会向你说一个结论。
“哼,从小就是怪人。”萧翰自言自语地笑笑。
“你是在说我吗?”背后两道蓝芒一闪,甄颖鬼魅一般地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