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对于之前签署的海外代理合同,将和海外代理商进行沟通,由盛大和代理商重新签订合同。
重新签订的合同除变更责任主体为盛大公司外,原有条件不变。
并且和亚拓士娱美德约定,合同执行期间产生的收益,由由亚拓士和娱美德分得其中80%,盛大仅保留20%。
韩国本土业务转换为海外业务模式,委托亚拓士代理3年,由盛大取代娱美德提供技术支持。
《传奇2》的海外代理数量少影响力差(当时只在韩国本土和欧洲由意大利游戏公司GameNetwork进行欧洲版本的代理),陈天桥和陆道升都不在乎那么点收益。
为了让韩国人痛快点头,拿出了只收30%当人力成本,白送70%给韩国人的大方方案。
韩国人发现,他们亲自下场辛辛苦苦执行老合同赚得居然不如躺着等盛大送钱来赚得多,诱惑根本无法抵挡。
第三,在《传奇2》运营的头3年内(从2002年1月算起),每年向娱美德支付每年10万美金加10%的分红收益,以换取为盛大派遣专门的工作组及其他相关人员以提供技术辅导、游戏策划辅导等一系列支持。
至于亚拓士在其中能分得多少,则是让两家自行商议。
对此,陆道升也只能佩服陈天桥看得清大目标不被眼前得失左右的大气。
本来陆道升是一点分成都不想给棒子,但是陈天桥劝说他还是同意分一些出来,还不能过分少。
陈天桥表示,既然之前也想明白了国内的技术和游戏策划能力和韩国方面还有不小差距,那么就还是需要想办法让韩国人尽心尽力地位我们提供支持,即保障游戏质量也提供自身的学习契机。
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利益与共才最靠谱,所以必须要给韩国人分成,而且要盯着娱美德给钱。
只有拥有技术的娱美德发现多帮盛大自己才能多赚钱,才会尽心尽力地为我们提供服务。
第四,关于《传奇3》的开发,直接移交给盛大团队,娱美德不再继续研发,但需提供为期3个月的交接培训。
这一点是陆道升非常坚持的,反过来劝陈天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