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高兴正想着这里的时候,突然之间,戈皓轩又说道:“贞侦探,如果没事的话,请你出去。我要给病人看病了。”
他说罢,只见那个病人已经走到了前面。
贞高兴本来想说什么来着,但是看到旁边的病人一脸的忧郁,并且好像非常痛苦的样子,贞高兴也就不说了。
贞高兴有些不满意,仰着头,转身,连谢谢和再见都没有说一句,就往门口走去。
可是,走到门口拐角处的时候,有一点刺眼的颜色,引起了贞高兴的注意。
贞高兴立马睁大了眼睛,认真一看,是紫色。
原来这一点紫色,是戈皓轩的外套上面发出来的。
戈皓轩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面。
他来上班之前,会把衣服换下来换成白大褂,把自己的外套就挂在门口,等待着后勤部的人,把他的衣服收走,拿去干洗。
今天可是周末的头一天,负责清洗衣服的清洁工,已经离开了。所以今天的衣服没有人处理。
不过,这都不要紧,戈皓轩的外套是不经常洗的。
戈皓轩认为,经常洗衣服,衣服的寿命就会变短。特别是外套,戈皓轩总是要过很久才洗一次。毕竟每洗一次,寿命就减短一次。这是戈皓轩非常特别的地方。
戈皓轩虽然是比较讲究的,但是对待自己的外套,却不是那么讲究。
也就是这种不讲究,从侧面显示了戈皓轩的特别和特意,以及怪异。
贞高兴摇了摇头,伸出手,抓起了那个紫色的东西。
她认真看了一下,这些闪光的,刺眼的反射光线的紫色的东西,居然是一蕞头发。
天哪!
这个世界上怎么还有紫色的头发的人呢?这一定是染的。不可能有天生紫色的。染成紫色的头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