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气成这种,也是值得理解的。
昨天,他才刚遭遇了枪击,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小命。
受了伤,不仅不能好好养伤,反而还要带伤上阵,处理公司的变动。
好不容易将搞事的老前辈按下,刚回到家还没来得及休息,警察就破门而入,
张口就是要他承认自己枪杀亲叔的事实。
这……
还没等他反驳,下一秒,各种证据就拍了他一脸。
属下口供,银行转账流水……还有各种违法犯罪的证据!
基本已经是铁证!
更重要的,是下属供出的其他罪名!
从那份证据的厚度来看,就算他请了大状,起码三五年内,也是别想从监狱出来了。
瞬间,落差太大,心态已崩!
托口无遮掩的福,当晚,汪海就在审问室里顺利自杀。
等第二天陈署长受到消息的时候,尸体已经被送到停尸间,法医也给出了自杀的充分证明。
法定程序已经走完。
那位做出鉴定报告的法医,恰好还跟某位鬼佬警司有点关系……
正常情况下,是别想启动再验尸了。
除非他想顶着个刺头的名号,得罪某位甚至多位警司级或以上的人。
在这年代,能在年富力强之年当上署长的华人,陈署长自然不会如此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