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人也像被点燃了似疯狂,斑斓灯光在眼前不停晃动,各种声响从四面八方浪潮般砸来。
只有奚迟像被世界隔绝了,他握着酒杯指关节泛着白,如果杯子质量再差一点,现在恐怕已经被他捏爆了。
真人带来冲击力比照片强一百倍。
他印象里,霍闻泽永远西装笔挺,严谨到头发丝,一举一动都可以作为精英气质教科书,和摇滚乐是两个世界存在。
可现在他面前男人,半眯着眼睛,发梢随着节奏晃动,扫弦动作有种张狂气势,穿破空气追捕着每个人心跳。
让人难以挪开眼睛,但他却很少去看台下人群,沉醉在音乐世界里,像个虔诚而狂热信徒。
直到高潮电吉他SOLO,他才站至舞台边缘,目光往乐迷中扫去。
这一眼,他就看见了奚迟。
在高举着手跳动摇摆人海里,一个人安静地坐着,仿佛身后繁杂都成了他背景板,明明是一双湖水般清冷眼睛,却跳着灼人火光。
奚迟本就一直死死盯着他,两人视线缠在了一起,隔着酒吧里变幻光线和湿热空气,他们对视了漫长几秒。
奚迟从对方目光里,看出了一种雄性生物察觉目标时窥探欲,坦荡而充满野性。
但这是看一个陌生人眼神,他心里好像有个地方骤然陷了下去。
台上吉他手看到那双漂亮眼睛里,泛起了雾气,他一个晃神,指下音符错漏了一个,又一个。
沉醉乐迷们没有察觉,台上其他乐队成员都投去了疑惑眼神,从没见他弹错过音,这是怎么了?
吉他手这才别开了目光,直到一曲终了,他在台下汹涌欢呼中走到麦克风前面,清了清嗓子。
“这位穿白衬衫帅哥。”低沉声音通过音响传遍了全场,大家都安静下来。
他重新望向奚迟,偏浅瞳仁在灯光下亮得像宝石,嘴角轻轻勾了下,“你再用这种眼神勾我,等会散场了可是要跟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