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家的声音又接着响起,“在我国,强奸这个词,只能指男性对女性实施暴力性侵害。女人对
男人实施的行为,在我国法律视角中不算强奸。”
“那像本案例中,女方对男方做
出这种行为算什么呢?”主持人问。
“应该适用强制猥亵罪。”专家解释,“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我国刑法认
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
“是因为男女体力差距吗?”主持人问,“女性单从体力上来讲,不借助任何药物或者工具的
话,其实是很难挟制并强迫一个成年男性进行性行为的。”
“有这方面的理解。”砖家说。
“我记得您之前提过,强奸罪成立的前提之一是有“奸入”式性行为,”主持人又说,“也就
是说,如果男性本身不愿意的话,也就是无法勃起的情况下,女性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她们不可
能自己完成“奸入”这个动作的——”
“也可以这么理解。”砖家说。
“换台。”
喻书记突然在后排皱眉发话,“什么乱七八糟的?现在电台的尺度怎么这么大?这是哪个部门
在管?”
“是是是,这些电台乌烟瘴气的,真的该好好整治整治了,”司机默默的調了台,前排的秘书
一直闷着不敢出声儿,这回也赶紧附和,“我这下来就给马局长打电话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