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最喜欢吃红烧肉了,他们当过兵的人都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以前的条件不好,可能一个月才能吃一次肉,还不能吃够。
后来条件好了,老爷子对肉的爱好依然不变。
看到眼前味道诱人的红烧肉,老爷子嘴馋的不想,拿起筷子就吃起来了。
嗯嗯,入口即化,真是美味。
“小李啊,你这做菜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老爷子边吃边夸奖。
他这话可不是虚的,当初刚来的时候,小李的手艺很是一般,因此做饭一般都是王妈。
可是王妈自从崴了脚之后,她就接手了厨房的一日三餐工作,那手艺,真是突飞猛进。
就这次的红烧肉,做得是真的好,比得上王妈做的了。
付夏夏也尝了一口,好吃的眼睛都眯起来了:“李阿姨,爷爷说的不错,红烧头太好吃了。”
李阿姨看到自己做的饭菜得到主家两人的夸奖,心里也是开心的不行,面上不好意思的说:“你们也太夸奖了,来来,你们就多吃点。”
她也知道自己的手艺确实好了,以前在家里那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不同了,这家人有钱,舍得放料,那她的手艺也得到了锻炼,一天比一天进步。
对于肉的渴望,付夏夏倒是一般,吃了一口红烧肉就停止了,吃起了其他的菜。
这才刚吃完饭,就听到了门口的铃铛响。
因为大门距离客厅的距离有点远,付夏夏就在客厅门口装了一个铃铛,大门口装了一个拉绳,只要一拉,这边的铃铛就会响,他们就知道有客人上门了。
“这会,会是谁啊?”老爷子坐在沙发上正在泡茶。
茶叶可是谢泽天的随身秘境里面种的,带着淡淡的灵气,普通人喝了对身体好,老爷子特别喜欢。
每天饭后,都要喝一顿茶,才舒服。
付夏夏拿本书坐在他边上看的津津有味,她“醉心于”事业,都顾不上她的小说了,现在刚好有时间,拿出来看看。
听到他的问题,很随意的答道:“估计是您的老伙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