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妙知道手套被翻倍卖出去,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对着不解的阿越解释:“一双手套的成本不足十文,我们已经赚了很多了,若是还去卖的话,我们需要请人,说不定还要面对很多危险,所以还不如直接交给货郎。”
这次,阿越非常明白的点了点头。
这几日,城里都在对一种叫手套的东西议论纷纷,听说那东西特别暖和,手戴了就马上暖和了。
杨城也听说了这件新奇东西,但是他府上的人过去买的时候,东西已经卖完了。
一提起新奇的东西,杨城就想到了沈妙,他带上手下,去了沈妙的铺子里。
得知他的来意,沈妙也没有遮掩,而是直接告诉他:“是我做的,不过我不方便出面卖。”
杨城眼前一亮,他就知道,凡是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一定跟沈妙脱不了干系。
“你就打算让几个孩子织?”
“当然不,杨大人觉得手套怎么样?”
“虽然没戴过,但是你做出来的东西,加上别人说的,定是不错的。”
沈妙笑着点点头,“既然如此,那就说明我们把它做大。”
“这是何意?”
沈妙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寻城有茶叶,肇城有墨,而我们呢……”
“你是说……手套?!”杨城不是愚笨的人,想通了其中的利害,他瞬间就明白了。
同时,他像看一个怪物一样看着沈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