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城市的突击队,血族,不管是哪个,随便一个动作都能杀了他。他的追求,在这些人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好在这胖子还是一个上进的人,面对这种情况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发愤图强。可是怎么发愤图强呢?
真正强大的群体凭什么接纳他这么一号人,唯一有机会的,却是亚当。
想通了这点,再看看热火朝天的胖子,倒还真有那么一翻拼命的味道。
亚当的嘴角微微上扬。
看来,自己这帮子手下,没几个是省油的灯啊,烟雾、枯木还有胖子,都是野心勃勃的。
虽然带着这么一帮家伙打天下,一点都不能掉以轻心,但是,带着一群饿狼怎么也比带着一群羔羊强。
毕竟,自己的对手可都是强大无比的。
“对了,殿下,我在克里马沙查阅到一些资料,里面记载了关于血族快速修习秘术的案例。”
“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吗?”
烟雾顿了顿,说道:“血族修习秘术,需要鲜血,吸食大量的鲜血能提升修习的速度。这是我们所共知的。要更快的修习秘术,就需要更多的鲜血。”
“然后呢?”
“这种思路本身是正确的,但是随着所修习的秘术等级的提升,需要的鲜血将成倍增长,一开始还能看到一点增速,但后来则越来越微小,小到可以忽略。而且大量吸食鲜血本身不太可能,这样很容易引起人类的恐慌,也是禁止的。”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吗?”亚当转过头问。
这应该是一个不被考虑的修习方法,通过大量吸食鲜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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