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笼罩了整座城市。
纷纷扬扬。
可惜,雪积不起来,一落地,就化了。
风冰寒刺骨,和过往的二十多年一模一样,这种冷,是刻在方棠基因里的。
不需要刻意回想,只要一丝风吹进房间,他立马就能感受到。
然后,他就会裹紧他破洞的旧外套,缩在漏风的小房间里,用煤炭烤火,他一边搓手,一边丢几个红薯进去,为了一会儿能吃上一口热腾腾香喷喷的烤红薯,再给奶奶剥两个过去。
狗蛋比他还怕冷,这种时候,哪怕胡子被烤卷,它也要执着地冲进来,贴着他,享受这廉价的温暖。
那时候多穷多苦啊,可是方棠爱苦中作乐,只要吃到了红薯,便能开心上一整天。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奶奶没了,小破屋没了,陪他依偎取暖的狗蛋不再属于他了,连他自己,也不是他的了。
他那么那么怕冷,那么那么怕痛啊,结果为了那个人,他什么都尝遍了,锦衣玉食又怎么样,跻身名流又怎么样,还是抵不过身心折磨,抵不过冰冷的海水从四面八方灌进他的口鼻,那一刻的窒息与痛苦,真是惨绝人寰的煎熬。
他所有坚定去死的决心,都在意识模糊的那瞬间瓦解了。
死太痛了,太他妈痛了。
他不是真的想死,他只是,太想好好地活下去。
“把窗户关好,别让风吹进来了。”
“是。”
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方棠渐渐从冰凉的梦中苏醒。
女佣正要去关窗户,看到床上的方棠睁着一双懵逼的眼睛,惊喜地喊:“少爷!方小少爷醒了!”
闻言,林谦大步走向他,脸上难掩欣喜:“小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