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风彻底无语了!
“我扛一扛,扛个哥哥入洞房呀……”她又得意地扯开了那破锣一般的喉咙大声的唱了起来,唱得树上的鸟儿都冷得抖了几抖,更何况是夜行风。
“夜少,你说我的歌喉是不是美妙动听?以前在村里,那些村民们抖热情地赞我,说我是歌王在世,可以和邓丽君周旋等媲美呢。迟点,我一定要找她们比一比,看看谁的歌喉更胜人一筹。”蓝枫极其臭美的说。
“……”
夜行风觉得,自己此时候如果能直接的晕过去就好了,这样的话,就不用听她说这样恶心的话了。
“哎哟,你沉默,那就代表是默认了!”蓝枫兴奋地叫了起来,“你等着,再过不久,华夏国,不,整个世界歌坛大姐大,就是蓝枫我的了。1我说,夜少,你还真幸运,你竟然能这么的近距离接触未来的歌后,要不,看着我们是主雇一场份上,我先在你身上签个名吧!”
她是个说到就立刻做到的好姑娘!想到这,立马的放下了夜行风,从旁边拿起一块不知道谁烧烤留下的木炭,刷刷的在他的胸前背后写下了她的名字。
夜行风的穴位被她制住,根本就动弹不得,只能欲哭无泪地看着她拿着木炭在自己身上蹂躏,直悲呼苍天呀大地呀!
“好了,我给你签名了,我们都那么的熟,你也就不用说谢谢了,我会很不好意思的。你看,我写的字很好看,很有颜真卿柳公权的几分风采吧。哎哟,我还真是佩服自己,我可是个连小学校门都没有进过的文盲哦,没想到写字却那么的好看,天才,我肯定是天才。”蓝枫自我陶醉的说。
“母山猪,你还能不能再恶心点?”夜行风看到自己身上那几个比小学生还不如,犹如青蛙在田里爬似的的字,简直连自刎的心都有了。
“能呀!”蓝枫呲牙,瞥见他那一张一鼓的腮帮,感觉很可爱,于是伸手摸了一下,然后很诧异地大叫,“哇哇哇,夜少,没想到你的皮肤是这么的滑腻的。之前,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粗黑的人,皮肤一定呃很粗糙,现在摸了摸,竟然比我的还要滑,我喜欢,再摸摸……”
说完,她伸出两只脏兮兮的手在他的脸上摸呀摸,好像摸着面粉似的。
夜行风气极了,在她不小心摸到嘴上的时候,张嘴用力一咬,咬住了她的手——
本以为,她被他这一咬,绝对会痛得哇哇大叫,结果——
她脸上竟然出现了和痛绝对不相符的表情,而是很享受的春情动荡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