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运气不好,天气越来越冷,还遇着冻雨,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因此便在第二天晚上赶路,预计后半夜能到这前面的小召镇,歇息半个晚上,天亮就继续赶路。
而他们到这小召镇时,也正好是那三更半夜之时,但镇子上却是十分的热闹,镇子里的老百姓们都高举着火把,全都朝着河边汇聚而去,好似有什么盛大的仪式一般。
嘲风为了给他们让路,不得已将马车停放在路边,也顺便找了个人打听。
对方正着急去城外河边看热闹,“裁缝贾家的上门女婿呀,和镇子上常家嫁到外地做了寡妇的常朝暮搅合在一起了,让人给发现,这会儿给捆了,准备给沉河呢!”
那人说完,生怕自己赶不上这沉河一幕似的,匆匆地跑了。
宋雁西听罢,看到这一时跑得空荡荡的街上,只怕客栈里也没人招呼他们了,便向嘲风道:“咱们也去看看。”她觉得很是奇怪,这样的事情,虽说这对男女的确是犯了错误,就算真的罪过至死,可是这要被沉河,全镇子上的人兴高采烈地去看,就好像是什么喜事一样。
这给人的感觉是很奇怪。民风可以彪悍,但是不能这样扭曲啊!
嘲风架着马车,河边却是已经早已挤满了人,他们这马车只能在外面停下,然后挤进人群里。
可是这里三层外三层,哪里能看得到?只能听着人群里的噪杂谈论。
“这常家的闺女也是的,做了寡妇回娘家,已经把娘家的脸都丢尽了,还去勾引这裁缝贾的女婿。”
“那裁缝贾只怕要气死,听说他家的裁缝店,以后都是要交给这女婿的,哪里晓得养了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
“可怜的还是那贾环。”
宋雁西在这噪杂的人群里,逐渐弄明白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话说这裁缝贾的女婿,是裁缝贾一年前在河里打捞起来的,脑子了受了伤,忘记以前的事情了,所以裁缝贾便给他取名阿发,还把他三百多斤的傻闺女嫁给了阿发。
大家都觉得是阿发赚了,毕竟这样动荡的年代,外面一片兵荒马乱,而裁缝贾在小召镇上鼎鼎有名,还有那么大一个裁缝店,阿发除了一张好皮囊之外,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跟着常家的寡妇女儿常朝暮搅合在一起,简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要说常家这个女儿,还是读过书的,嫁到了苏州去,听说人家还蛮有钱的,做的什么刺绣生意,反正当地很有名。
常老头还因为这个出息的女婿,叫镇子上的人羡慕过一阵子。
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就听说他女婿家破产了,女婿也死了,没过上几天富太太生活的常朝暮又回到小召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