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摆手示意不谢。
他是我捡来的孩子,准确的说应该是在我的店门口捡到的。没错,我开了一家店铺,尽管瘾城的阳光雨露和土地就可以育我,不过瘾城琐碎之事已经历万年,早已没了兴趣,这样无所事事的下去总是无趣。又因我的球花单性,雌雄同株,为了弥补这一遗憾,我选择了种花,也就随性地开了家花店,名为“半生瘾”。
等的了花开,守不了花落,也就只能共度半生,愿在余生里嗜花成瘾。
这个孩子如今已经有十五六岁了,没错,他是个哑巴,不知是先天还是后天,反正从遇见他起就没听过他的声音。他的身上总是带着笔和纸,如有必要便会把心中的疑惑写给我,所以我便唤他为“鸦泽”,示哑而译。
作为我养他供他的回报,他终年在我的花店里工作,修剪打杂,烹饪迎客,做得游刃有余,挑不出刺的工作效率让我赞不绝口,也让我心甘情愿的将他留下,并且养成了自己懒惰的习性。
他从不寻找丢弃自己的父母,按他的话说,既然丢弃,何必找回。
记得有一次鸦泽问我,为什么这么久从未见过花开。我对他说:
“良人未到。”
哦,对了,我卖的花从不会允许我的客人除刺去叶。作为一只树妖,我知道三生万物皆有生命。并且,我的花与别家人的有些不太一样,我的花店行走于时光之间……
熟悉我的人都叫我“小妖”,时过万年,很多人见到我从不叫我老板只叫我小妖,却已不知道我真是一只妖。
最后忘了说,我的店里有个后门,那门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