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这个国度的名字,就一个‘敌’字。
敌国民风凶悍善斗。
在过往三百年时间里,一直饱受内乱之苦。
直到敌国出了个不得了的人物。
切尔斯。
他出生贫寒,少年时以乞讨为生,跟无数野狗抢食。
是一个将凶戾潜藏在骨子里的角色。
后来为了活命,加入了当时的一支叛军,却从此开启了传奇人生。
那时的叛军,早已主导了敌国的权利。
切尔斯,也就成了敌国唯一无二的大军主帅。
在敌国,切尔斯不但拥有着绝对的权利,更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威望。
毫不客气的说,他若是想当敌国国主,只要一句话,就有无数人为他扫清一切障碍,将如今坐在国主之位上的那个人,揪到他面前。
可切尔斯没想当国主,起码现在是不想的。
因为高坐在国主之位上的那个人,在他将饿死的时候,在他被所有人嫌弃厌恶时,给了他一个馒头,一瓶水。
仅此而已。
切尔斯居于高位,却并不志得意满,他想继续书写辉煌,于是时时整军,将麾下士-兵骨子里的凶悍,彻底激发出来。
训练出一支凶悍的虎狼之师。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