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这货喜欢斯卡布罗集市?不久前企业号上搞偶像大赛的时候,博子说普兰演唱的歌是她自己选的。虽然最后她只是在舞台上站了几分钟把配乐都站过去了,但是。难不成她其实很喜欢那歌,所以本着“反正都要上台在音乐中干站不如选个自己喜欢的音乐”的想法自选了歌曲?
“偶像大赛里你自己选了披头士的《yesterday》。”
“你一看就是听到摇滚就联想到劲爆的吉他solo和超显眼的低音贝斯快弹以及炸裂鼓点的家伙,不要以为说出个披头士的名字就能装出动摇滚的样子。”少女皱起眉头,抬手把肩膀上的栗子色辫子往身后一甩,“反正在你们看来摇滚就等同于永远四分之八拍子的吵得要死的噪音。”
四分之八拍子是啥玩意!把四分之四拍的曲子弹的速度加快一倍么?
“我是个历史迷,”林有德对普兰笑了笑。“音乐历史也是历史的一部分,尤其是摇滚这种曾经代表过一整个时代的西方青少年精神需求的东西,早就成了研究历史的时候不能忽略的一部分了。不过,没错,我刚开始接触披头士的时候也产生过‘这也叫摇滚你别骗我’的感觉,尤其是《hey–jude》这种听起来和二十年后的所谓流行乐感觉很像。”
“但是这歌和那些情情爱爱的流行乐是不同的。”普兰斩钉截铁的说道。
“我知道,确实不同。”林有德点头同意,“最起码歌词的境界就不一样,所以有一段时间我认为摇滚的重要标准就是歌词要有境界。”
“没有错。但不是有境界的歌词就是摇滚。”
“对,那些用三十个关键词随意组合堆砌出看似有深度的歌词的家伙不算数。”
“没错,尽管他号称自己是乐坛半壁江山,可我绝不承认他那种搭衣服都只知道皮裤的品味!”
普兰说完后,两人都暂时陷入了沉默,片刻之后两人隔空做了个击掌的动作,庆祝这个突然达成的共识。
林有德趁热打铁:“你看我们这么有缘……”
“我拒绝。”普兰斩钉截铁的打断林有德的话。
“可是,我们可以一边修补战舰。一边聊摇滚……”
“我拒绝。”
看来这一招行不通了,林有德决定来点强硬的:“不工作的人没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