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她们虽然不在池子边,但当时都在园子里,全都瞧见了。
再查,针线房上的管事妈妈把衣料的事一说,动机也有了。
于是太微百口莫辩,怎么说都没有人相信她。
她和四娘又是自幼不睦,五六岁时就敢把人在回廊里推倒,如今长大了推人下池子似乎也不奇怪。
府里上至祁老夫人,下至厨房里的洗菜丫头,都对太微因为四娘拿走了她喜欢的衣料而动杀心的事深信不疑。
可没有做过的事,太微岂能认?
她不服,十分不服。
祖母因而大怒,对她动用家法。
但她足足挨了十五下,仍是不肯改口认错。祖母又罚她去跪祠堂,不给吃的不给喝的,一跪就是一长夜。
天色还没亮,她就病倒了。
可病了也不行,不认错就得继续跪下去。
祖母定死了规矩,说此番一定要将她的棱角磨平了。
她又跪了一个上午,跪得眼前祖宗牌位像在跳舞,跪得双腿木头一般丁点知觉也没有。
最后据说还是父亲发了话,祖母方肯作罢。
好在她运气不错,腿没坏,脑子也没烧糊涂。所以她事后甚至还得意,得意自己撑下来了。但如今叫她说,那时候的自己简直愚不可及,猪一样的蠢。
虽是她没做过的事,但人人都认定她做了,那她认或不认有何区别?抵死不认除了给自己惹更多的麻烦还能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