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千越自然是愿意聆听,毕竟这个案子的最后一环,就是这洪蛟的动机在哪里。
如果是单纯的为财,也不至于做到如此地步。
况且,即便牛川私下颇有资产,也不见得有商贾的家资丰厚。
若洪蛟想贪图钱财,以他东阳县令的身份,又何必担受人命风险?
紧接着,在宁三友的讲述下,江千越终于明白了。
洪蛟,五年前曾是沧州定明县县尉,后来由于一起盗墓案件,以办案不力被朝廷革职。
多年过去后,洪蛟再次得到朝廷重用,迁任原州东阳县县令。
五年前那一起盗墓大案,显然就是沧州四盗所为。
至于盗了何人之墓,宁三友并没有详说,但江千越觉得此墓定不寻常。
后来宁三友查询之下,得知牛川三人隐姓埋名在东阳县,于是也改名换姓来到了此地。
宁三友在入户录籍时,见到了迁任至此的洪蛟。
再三犹豫后,就将牛川三人真实身份道出,并且主动请缨愿做对方手中刀。
一则为仇,一则为财。
两人是各取所需,所以也是一拍即合。
盗墓所得古董财物,必然非当下金银所能比,所以洪蛟为此而自甘堕落,也就能说得通了。
“这牛川三人,定是想着在此地躲过三年风声,再合计一同分赃。
昔日公堂之上,即便彼此怨恨如此深重,也没有人开口张扬此事,看来是有其他想法。”
此前宁三友说牛川接济马顺是迫不得已,现在江千越也终于明白了。
牛川明面上是先后接济郑谦与马顺,实则因为盗墓所得财物,都暂时由牛川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