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萝卜条虽然好吃,但也架不住顿顿都吃,在徐宁快要彻底吃腻前,他们的行程终于从水上转到了陆地。
这次的落脚地是一座小城,里面住着几百户人家,徐宁一行人到达的时候是下午,街上百姓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他们找了城里最好的一家客栈,徐宁几日未沾荤腥,双脚一踏上陆地,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充斥着对油水的渴望。
她听闻这家的招牌羊肉乃是一绝,期待万分,进屋随便收拾了一下便下楼准备吃饭。
此时未到饭点,客人不多,徐宁他们便找了个角落里靠窗的位置坐下。
徐劲飞常年在外,住店经验十足,早在他们订房时便点好了菜,只等他们下楼即可上菜。
几乎是坐下的一瞬间,店小二就把他们点的菜端了上来,这眼力见儿让徐宁不得不佩服。
桌子上最大的那个盆装的便是招牌羊肉,旁边一个小碟子里装着些细盐,想必是用来调味的。
徐宁学着徐劲飞用手拣起一块羊排,蘸点盐,送到嘴边,牙齿用力撕扯,颇有几分江湖侠气。
吃肉的姿势很豪迈,只是这羊肉的滋味不太美妙。
倒不是否定这种做法,徐宁以前去过内蒙古,那里最有名的手把羊肉就是清炖的,但羊肉的品质比起这个好得不是一星半点,更别提配上那特制的韭菜花酱了。
此地并非盛产羊肉,羊是最普通不过的品种,只用清水炖煮不但使羊肉变柴,还放大了羊肉特有的那股膻味。
可怜了徐宁,吃之前期待有多大,尝过后失望就有多大,她开始对他们口中的“美食”产生了怀疑,为自己挑剔的味蕾感到难过。
难得住进了客栈,接下来的条件可没这么好,徐宁默念三遍“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决定在有限的时间里好好补偿一下自己的胃。
她打算借用客栈的厨房,做一盘自己能够下咽的羊肉,否则白瞎了这些肉。
在徐宁的认知里,品质不好不是什么大问题,把东西做得难吃才是对食材最大的浪费。
徐劲飞倒不觉得这羊肉难吃,但徐宁开口了,他当然会满足妹妹的要求,立马放下手中的肉去和掌柜的商量。
他好说歹说,塞了一两银子,换来厨房一个灶台的一时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