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登上舞台之前,莹莹给自己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可她还是没有想到会来那么多人。真正站在舞台上,看着黑压压的人头,她感觉发怵,手心都在冒汗。
这些年,她逃离香港,避世而居,人生洁净且孤独。
无人知,这些日日夜夜,思念如同附骨之蛆,她竟如此想念着那个人。
她慢慢发现,原来曾经禁锢着她的,从来都不是文浚那所房子,而是爱情。
从爱上他那刻起,她的人生已经别无选择,没有出口,没有归宿。
无论逃到那里,终将画地为牢。
有一日,夕阳落在靖港的江面上,红霞染了半边天。
她忽然感到无比难过,恍惚中,她又想起她与文浚在英国的小镇上看过的粉色夕阳,是啊,无论她多么用力地想要将那段记忆、那个人从脑海中抹去,最后都是徒劳。
与他相处的点点滴滴,食髓知味,早已刻进了她的骨髓。
忘记一个人,这般这般难。
以前还有方舟经常过来陪陪她,现在她只能自怨自艾地翻着方舟留下的那些言情小说。
大千世界里,每天都有故事发生,那些或精彩或平凡的故事没有一个像她与他。
——如果你爱他,那就去见他。
在莹莹翻开的那本书夹着书签的那一页里,这句话被标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