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搞清脸大到底是不是福相的问题,我们就到了酒店门口。当然这个地方叫做“旅馆”更为恰当,虽然名字叫“hotel”,可实际上连个餐厅都没看到。
因为旅馆规定下午3点以后才能入住,我们先在前台办了check-in,然后寄存了唯一一件行李(虽然闷油瓶一直在用实际行动来表明他完全不Care拖着这个箱子去旅游)。
不知道是不是到了美帝的土地上磁场都变了,我这半吊子英语水平好像突然间就突飞猛进了,我和前台接待的对话如下:
我:Goodmorning.Wehavebookedaroomin【听起来怎么有点像绕口令?】
Receptionist:OK.Couldyoupleaseshowmeyourpassports?(好,把护照给我。)
我:Mypassport?(我的护照?)
Receptionist:Allthreeguests.(三个人的护照都要。)
我:Ah,three,OK.(啊,三个人的,好。)
我一边沉浸于“老子居然都听懂了”的喜悦中,一边神气活现地招呼胖子和闷油瓶把护照给我。
我把护照递给前台的妹子:Hereyouare.(给你)
妹子:Thankyou.Waitamoment.(谢谢,请稍等)
妹子噼里啪啦地在电脑上敲击着:“Atripleroomforonenight,right?”(三人间一个晚上,对吧)
好吧我承认我没听懂triple:“tripleroom??”(三人间?)
妹子非常和蔼可亲地解释道:“aroomforthree.”(就是可以住3个人的房间)
我恍然大悟(我这小脑瓜转得太快了有木有快来夸我!):“Ah,yeah,yeah.”(啊,没错没错)
妹子打印出房费单子递给我,指着最底下说:“Signhere.”(在这签字)
我只看了一眼钱数,就签了名。妹子又问:“Cashorcreditcard?”(现金还是刷卡)
我连忙回答:“Creditcard.”(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