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军都尉,执掌军政,统领诸将。属官有护军,领军史,掌禁军,参与武将的选补事务,遇将军率军出征时,则驻该军监督军政。
折叠将军
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
另置上将军、将军,为临时职务,有大征伐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
地方官制
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施行郡县制度,秦国设县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划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
咸阳是国都所在地,不设郡守而由朝廷直辖,其长官为内史(《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位同九卿,得参与朝政。内史属官有:
·都水长、都水丞,掌水利;
·铁官长、铁官丞,掌冶金、制造农器;
·廪牺令、廪牺丞,掌粮食仓库和牧养祭祀用牲畜。
折叠郡制
郡作为一级行政地方,军民兼治。郡设郡守、监御史、郡尉三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
一、郡守
郡守,郡的长官,边地多为武将,内地多以郎官出任,银印青绶、秩二千石。秦朝的郡守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二、监御史
监御史,隶属御史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秦朝央官职
三、郡尉
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郡尉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郡尉属官有丞,内地诸郡设丞一人、大郡则设两人。边塞诸郡则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辖士史、尉史各二,掌边塞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均隶属本郡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