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谦此时开始用英文朗诵起一首英文的诗歌。那是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此时不止那些英文老师听傻了,三个评委都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人在背诵一首英文十四行诗!好吧,这原本没什么,可是这朗诵,这情感起伏怎么像是英文才是他的母语一样呢?
就在所有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时候,陈学谦又开始讲起他看书时的乐趣了。
“在读这些英文著作时,我发现了很多不一样的乐趣。这个乐趣就是我将自己翻译的英文著作和一些名家翻译的对比之后,发现这其中有很多地方会有很有趣的差别。”
陈学谦讲到这里已经有很多人不太听得懂了。他们就像是在看一个外国人在台上侃侃而谈。而他们掌握的那点英文根本无法理解其中的大部分内容。
江春燕此时嘴巴大大的张开。她从郑直背诵那首十四行诗时就感觉这个学生的演讲她听得有些吃力了。而且她很确信,对方不是在瞎说。对方的每一个发言都极其标准,像是浸淫英文多年。甚至英文根本就是对方的母语。
另一边的大卫此时已经差点想鼓起掌来了。
说实话,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今天这样的比赛实在是有些无语。这些学生们都在聊些什么呢?他们基本都在说自己喜欢足球,喜欢小狗。
什么?他们踢过什么比赛?小狗多大?小狗什么颜色?别逗了。他们只是初三学生,他们只不过学了三年英语。恐怕他们的英文水平不会比6岁的英国小女孩强多少。
然后他们开始介绍学校了,嗯,他们学校有三个年级,十几二十班。
够了,哪个初中有四个年级的?
然后呢?没有了!是的。他们的介绍就是这样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
那么听听陈学谦在说什么呢?
他在聊诗歌。还即兴朗诵了一首诗。然后他谈起了文学,谈起了翻译,谈起翻译中大家经常会有争议的一些问题。
然后他就谈起了自己最近的一次足球比赛,大卫甚至还想一会是不是问一下,那个后卫到底有没有将那个关键球救下来。
然后他说起自己的学校和家乡,从学校的风景,到学校有趣的老师,到家乡的特色小吃。
好吧,大卫觉得自己下次去这个学生家乡时一定请对方当自己的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