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本身很简单。
规定的贡献金,以及“认真工作”两条。
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其中的猫腻之处,那可就太多了。
这些规则,并不仅仅是对于那些打工人的约束。
也同样是对于那些店铺老板的约束。
开给手下员工的“认真工作证明”,可不是随便一个人想开就能开的。
而是需要获取一个资格。
获取这个资格,需要店铺符合一定的条件……
条件也很简单,足额的税金。
然后获取到的名额数量也和缴纳的税金挂钩。
当然,店铺完全可以不缴纳税金,也不要这个名额。
这在五环并不罕见。
可那样做,带来的后果就是大多数的工艺品无法上架销售,只能做一些个人手工类的快速消耗品——比如江白在红方街看到的那些小食摊子一类的存在。
如果被举报或者被发现违法销售那些没有资格买卖的东西,罚款、没收,都只是基本操作。
基本和限制贫民身份消费的条例如出一辙。
那么老老实实缴税呢?
获得了名额,也合法经营了。
但是利润就少了。
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