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黎梓琛心头一惊。
糟糕!
早上醒的时候就已经八点了,当时脑子一团浆糊,黎梓琛只想着快点赶到机场,上高架桥的时候都没注意方向是向城南还是城西。
挠了挠头,黎梓琛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你你你,你不告诉我是城西吗?”
这么多年了,他可真是没有一点长进,撒谎的水平还是这么低劣。
刚才他惊了那么一下,迟微微就意识到他去错机场了。到现在还在狡辩,噫,真是的,说一句对不起又不会要了他的命?死要面子。
“早知道还是让爸来接我了,白等了半个小时。”迟微微有点失望。
提到迟骋彦,黎梓琛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一下。
迟微微去上学这几年,家里发生的事情不少:迟氏集团扩张,向日用品和视频大规模地进军,房地产方面越做越大,同时还连带着发展娱乐消费方面。
迟氏集团的发展速度比当年书里的剧情还要迅速。
一个人操持着这样大的企业,迟骋彦总希望黎梓琛可以成为自己的左右手,接受四五个分公司好好经营,也能长点本事。
但黎梓琛偏偏又是个血里有风、骨里有诗的人,高中毕业后,他就自己开起了一家小酒吧。
对他而言,每天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远要比去经营什么公司要好得多。
迟骋彦一天天地催,花样百出地让他继承家产,可黎梓琛就是块硬石头软硬不吃,被迟骋彦念叨地烦了,索性从家里搬了出来。
现在,他一听到迟骋彦的名字,眼前就会出现他捧着合同要自己去公司上班的笑脸。
“哎呀!爸忙着呢,再等我一会,马上就到了!”不等迟微微再说话,黎梓琛就急着挂断了电话。
从西到南,也就是几十公里的距离嘛。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说起来,从她出国当交换生之后,也有一年多没见了,难道她第一个想见的不是自己吗?
将手机放在包里,迟微微掏出了粉底盒。做了七八个小时的飞机,脸上的妆都有一些晕了。
上大学后,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衣搭配,出国后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审美水平也提高了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