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浑浑噩噩,我自一双慧眼,神思清明所见所闻往往融会贯通触类通旁,自然就不一般了。
食龙所在的部落只是个小部落,只有百多人,全族生活在一片广袤的大草原上,日子过得很苦。
逐草而居,生而不知其父母,这是全族每一个人生来就有的宿命,大家食则同食寝则同寝,幼儿统一抚养,今天你抱抱明天我抱抱,三两下就弄混了。
土著们也都没有名字,日常相处咿呀为伴,你我他,这就是大家共有地称谓。
食龙则不同,观其行解其意,在他三岁多大的时候,他为自己起了一个名字,食龙……当然这个称谓只有他自己自己当真,别人提起食龙来依旧是,
这个现象,是食龙十一岁时开始改变地。
食龙所在的部落圈养着一群走龙,这是一种相当有趣地生物。
走龙类似于寻常马匹一般高大,后腿长而建壮,前腿短小也不灵活,身上附有粗糙的鳞片,但这照样挨不起巨兽地一爪。
它唯一的特点就是跑得快,草原之上的霸主霸王龙的速度和它相比足足差了一大截,其他的猎食性生物也少有它的高速,这算是它们赖以谋生
。
这种生物生性很贪馋,是杂食性物种,很喜吃肉但饿得很了也能吃草。
因为本身本事不济牙口也不太好的缘故,它们很少能够饱餐一顿,这种情况和食龙的族人们很类似。
对于食龙的族群来说,草原之上蛮兽纵横,各种各样的凶物数不胜数,大的小的除了是天敌就是竞争对手,作为捕食对象的存在,一般也就是地上的小蛇小蜥蜴之类的玩意儿。
而他们的主食,一般来说,是那些大型龙类吃饱喝足之后留下的食物残渣……可恨的是就连这也还有人争抢,大大小小的食肉翼手龙,嗅觉超级灵敏的光头秃鹫,往往在他们赶到惨案现场的时候就已经吃了一口头啖羹,他们抢到的往往是残渣之后的残渣,只能让他们将饿得打结的肠子添个三分饱。
但当土著和走龙这对最佳拍档结合之后,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
抢食物时有走龙驮着,往往扑棱棱飞到的各种扁毛畜生还没来得及开口大嚼,他们就抢了走,气的它们嘎嘎乱叫无可奈何,敢追的话,食龙的族人们那一杆杆镶着兽牙的长矛也不是好惹的。
捕猎时有走龙驮着,一些类似麋鹿之类的,大型巨兽不屑一顾的小动物就逃不出了他们的毒手。
如此走龙与土著双方合则两利,大家都能有口肉吃……食龙很怀疑这就是之所以祖先们能捕捉到这种生物的原因,否则的话,很难相信一土著们的身手可以逮得住比兔子都要滑溜的走龙。
如此,走龙对于食龙一族的重要性也就不难理解了,在他们族中,人口只有百许,走龙的数量倒反而还要更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