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看过他动手的人,无一不是将此人当做梦魇般的存在。
他一招一式已经超过了正常人类的极限!
有人曾戏称他为野兽集合体,灰熊般的掌力、犀牛般的冲击力、猎豹般的速度,还有夜猫般的灵活性。
虽是戏称,却被大多数人多接受!
面对这样一个敌人,他们实在难以提起多少战斗欲望。
“怕了?”(法)罗姆斯不屑冷哼,肩头耸动,活动着身子款款而来。
“既然怕,为什么还要过来。既然来了,就拿出点杀手的风范。今晚爸爸心情不错,谁要是勇敢点,谁就可以离开这座院子。”(法)
众人紧紧靠拢在一起,几十双眼睛死死盯着眼前这人。
他每每前进一步,他们的心脏就仿佛收缩一下。
寂静的夜幕下,这种难言的压抑令得他们快要窒息。
“来,来啊,开枪,开枪打我。”(法)罗姆斯划动手指,毫无感情的冷厉眸子一一扫过人群。
众人只觉被某种野兽盯住,冷汗悄然滑下。(法)
“你T少得意!老子杀人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喝奶呢!”终于,一个中年男子承受不住这种压抑气氛,咆哮声中直接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冲锋枪的子弹,噼里啪啦地扫射过去。枪口喷射着火舌,发出阵阵怒吼。
他的子弹快,可是这个黑人的速度,似乎比子弹还快。
在子弹还未射出枪膛的那一刹那,罗姆斯脚步斜跨,身躯横移!骤然握紧的拳头轰然上钩!
没有花俏的动作,没有炫目的招式,却带出道道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