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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彩虹刀就要将任长风连人带刀劈成两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任长风身子忽然向下一低,仿佛陀螺似的,从对方的腋下一闪而过。之后连想都没想,顺势一脚,向后倒踢出去。
原来手上是虚招,脚下是实招。
嘭!
鹰眼双脚贴着地面,向前滑出一米多远。
他反过头来看了看刀身上残留的鞋印,拍了拍衣服笑道:呵,脚力不错,不过,伤不到我,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吗,我以前练拳击的。
废话太多!任长风断喝一声,再次扑向鹰眼,半截唐刀再次向他的胸口刺去。
还来?!鹰眼提起彩虹刀,挡在自己的胸前。当啷,半截唐刀的锋芒,刺中彩虹的刀身,溅起一团火星子。
一击不中,任长风片刻都未停顿,立刻又抡出一记扫堂腿。
鹰眼向后跳跃,身子轻灵,再次把任长风的攻击躲开。
双方一个猛攻,一个左躲右闪,你来我往,眨眼的工夫,已打了而十多个回合。能跟大名鼎鼎的任长风鏖战这么久,也说明鹰眼是个有几把刷子的人了。
不过,任长风是越战越得意,鹰眼则是越打脸色越凝重。
虽然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双方战成了平手。可是傻子也看得出来,任长风的武功是远超于这个鹰眼的。只不过后者手里有钨钢刀,这才免于被瞬间干掉。
任长风不免有些失望,忍不住问道:刚才还挺牛逼的啊,不会就这点本事吧?
鹰眼闻言眼中杀机更盛,他大喝一声,再次挥舞着手中的彩虹刀,手臂猛然向外一挥。见任长风飘身闪过,他扑身上前,飞脚猛踹任长风的胸口。
这时候,旁边的天残组合已经看出来了,鹰眼不是此人的对手,再打下去只有被干掉一种可能。他们没有二话,对视一眼,也加入了战团之中。
别看这二人都缺了一只手,但是配合起来天衣无缝,跟一个正常人,多站了两个脑袋两条腿似的。
而且,这个正常人还可以随时分身成两个,给任长风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任长风见另外两个人也加入起来,非但没有怪他们不讲规矩,以多欺少,战斗意志反而更高,更觉得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