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以前,梳妆台是结婚时必备的三十六条腿之一,现在看来,虽然有点过时,但是用料绝对足,做工也非常考究。
何况,还是老榆木的,再放十年八年,光卖旧料,也能卖个三百五百的。
“那你给搬吧。”老四看向凌二。
凌二指着门口的鞋子道,“给哥刷鞋,可以考虑一下。”
“好。”老四是决定豁出去了。
等大哥二哥把梳妆台搬进她的屋子以后,她又端来一盆水,用旧衣服当抹布,把柜子的旮旯拐角,认真的擦拭了一遍。
吃好饭,凌二直接把席子铺到了院子里,老四也跑过来,挤在了哥俩中间。
她终于觉察到了城里的一项好处,蚊子比农村少。
在老家,这会蚊子肯定扎堆的在自己耳边嗡嗡呢。
她把她的想法与她有共同语言的二哥分享了。
凌三赞同的点了点头。
上厕所终于不用点蚊香,不停的挥手拍屁股了,以前每次从旱厕里出来,屁股都是红通通的。
包括家里的大黄狗,也是潇洒的不得了,以前它搁村里老没有地位了,是条狗就能掐它,但是搬新家以后,从小心翼翼到恣意张扬,只用了一天功夫,它俨然已经是这片的老大了。
城里的狗长的太怂了,就没有遇到一条超过它肩高的。
唯一觉察到了什么叫城市居不易的是大姐,两天下来,花钱跟淌水似得,光是三张床,就支出了五百来块。
当然,这些毕竟只是一次性的支出,今天过了,明天说不定也就忘了,痛心不了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