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13.就是被杀掉?(3 / 4)

去尼玛的兽欲!

一个在公园表演英雄剧的兼职,为什么要用那么不堪入目的招聘标题啊!

如果是演英雄也就算了,至少还能过一把英雄瘾,可偏偏还是穿着破皮套,根本看不到脸的杂鱼怪人。

好家伙!在小爷嘴里建UC总部大楼,这特么能忍?!

——能的。

为了那每小时15块钱,蓝路还真就忍了。

请理解,在如今的超人社会,一个无父无母,起点孤儿院出身的十六岁无能力者,没工作没学业,还得养活连自己在内的两张嘴,真不是多么容易的事情。

他自己能挨冻挨饿,可是他不能让妹妹也跟着他挨冻挨饿。

否则怎么对得起当初把他们俩从孤儿院绑架出来的绑匪大叔。

当初绑匪大叔哪怕穷得自己水都不舍得喝一口,也没让他俩挨饿。

虽然绑匪大叔的理由是万一他俩饿瘦了,就难卖出去这种比较具有大局观的理由。

但只要忽略微不足道的细节,只记得绑匪大叔好吃好喝供着他俩的话,听起来还是个蛮不错的感人故事。

为了妹妹受罪打工,不丢人!

打工人,加油!

“老哥,千万别让人看到皮套下的脸,万一被我的熟人撞见,我嫌丢人。”

啊这……怎么说呢。

有点想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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