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一会儿思考,又露出一抹苍白的笑,“厉先生,你的……碎了,我的给……你喝。長夜讀м丶снáПɡㄚèdú丶coМ”
这句话说得有些结结巴巴,因为他脑子有些问题,每说上一些话,都要思考上很久才知道应该怎么去表达。
而且,他也不希望自己的新婚丈夫嫌弃自己。
因此更加慎重,显得越发小心翼翼。
他其实不想称呼厉云倾为厉先生,他想叫云倾,或者阿倾。
但是曾经不小心叫了一次之后,被厉云倾冷落了整整三个月。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自己乱改称呼,一直只敢叫厉先生。
季小糖不是天生的傻子,而是十八岁那年出了意外之后才导致成了痴傻儿,因此他比天生痴傻的人要聪明一些,但也仅仅只限于能有些条理的说话。
太过于长的句子,或者太过于深沉的话,季小糖是不明白的。
要是他想明白的话,就要把那些话或者句子记下来,偷偷琢磨上好几天,也大概能理解一些。
而能让一个傻子这么费尽心思的人,到目前为止,也只有厉云倾一个。
旁人就算是骂他,傻子也只当是听不见,反正他早就知道了,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智商有问题,又穷又怯懦,很多人不喜欢他,他也从没在乎过。
厉云倾居高临下的盯着递到眼前的那杯红酒,打量着卑微得几乎跪在自己面前的季小糖。
他不得不承认,傻子虽然傻,但模样确实长得很漂亮。
那握着红酒杯的手,白皙柔软得令人想握碎。
他不由得想起傻子被自己强制标记的那一晚,身体忍不住一阵燥热,冷冽的木质檀香味信息素不由自主散发出来,紧紧把季小糖缠绕包围。
被强制标记后,季小糖根本抵抗不了厉云倾任何信息素的威压。長夜讀м丶СнáПɡㄚèdú丶coм
几乎是立刻就软了身体,面色潮红的望着厉云倾,一双漂亮的眸子水汪汪的,含着渴望。